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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汽车租赁市场乱象提升行业和旅游形象
2024-10-16 09:22:32   来源: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研究一室

  我国旅游产业持续升温,小微型客车租赁产业也尤为火热。为推动规范国内租车市场秩序,国家相继出台《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等一系列针对汽车租赁行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但五花八门的租车公司和参差不齐的服务质量导致汽车租赁相关投诉和纠纷不断,不仅损害消费者的旅游体验和合法权益,还威胁到汽车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影响行业和旅游形象。

  首先在租车公司方面存在“低价诱租”,部分租车公司报价只标出基础费用,但在交接车辆环节会出现一些费用“陷阱”,如强制购买保险、违规收取跨城费、发生轻微车损高额索赔甚至敲诈勒索等;存在“霸王条款”,部分租车合同中设置一些限制条件,如行驶里程限制、区域限制、使用时间限制等,一旦超出限制,就需要支付高额的额外费用;存在“卖分赚钱”,部分地区的交通违章信息尚未实现网上跨省查询,消费者很难返回事发地查询违章,一些不法经营者以此钻空子,假报违章向消费者“卖分”。

  其次在租赁平台方面,平台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平台对租车公司履行服务过程监管不到位。如,消费者在平台提前下单爆款车型A,租车公司将其高价租给其他租户,以车辆出事故为由,拒绝交付,并给出几种解决方案。更换车况差的同等价位车型,陷入“费用服务不对等杀”;更换车况好的高价位车型,陷入“坐地起价杀”;无差价更换高价位车型,公司不售保险,不挂平台,陷入“高额索赔杀”。另外,平台还存在审核“宽进宽出”,租车公司将未经备案的车辆投入租赁运营;车辆新旧不均,与平台承诺不符;订单缺少租车公司名称地址,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同时租车公司不按订单提供服务,平台通常建议消费者取消订单并给予低额赔付,违约成本极低。低额赔付根本不足以弥补重新预订车辆的价格差。平台投诉渠道单一,电话等人工客服投诉过程繁琐,费时费力。

  民革宁夏区委会和住宁全国政协委员王新军建议,交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违规经营专项治理行动,就租车平台合规化、服务监管和售后等一系列问题,与有关租车平台约谈监督,要求企业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督促租车平台签订《小微型客车租赁聚合平台合法规范诚信运营承诺书》,承诺不接入未完成租赁备案的租车公司。对租车平台开展联合进驻式检查,一线督导,要求严把“入口关”,清理打击平台违规上架未备案租车公司车辆,督促清退不合规租车公司。建立租车公司、平台重点违法行为数据库,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曝光。

  加强汽车租赁协会的行业自律监管,制定行业自律公约,针对“低价诱租”“霸王条款”“租赁连环杀”等违规违法问题进行行业监督。加快推进行业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细化考评准则,建立健全行业“红黑榜”,将违规多、投诉多的租车公司纳入行业“黑榜”进行曝光,并予以全行业自律惩戒。

  建立“全周期服务监管”制度,全程追溯租车公司履行服务情况,对违规操作采取“红黄”牌制度,给予警示、暂停服务、下架等处置措施。夯实平台网格化责任人,纳入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完善售后服务,按照谁违约谁担责的原则,制定详细的违约赔付规定。根据旅游淡旺季,合理调整赔付金额。提供快速投诉渠道,开通投诉电话直通车,缩减投诉处理办结时限。 


【责任编辑】:包瑞